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0〕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体育彩票事业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较快发展,为“健康重庆”建设特别是体育等公益事业发展筹集了大量公益资金,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扩大我市体育彩票发行规模,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健康重庆”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体育彩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0多年来,国家特许发行体育彩票,所筹集的资金广泛用于体育等公益事业,促进了全民健康和社会和谐。体育彩票的发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亲切关怀。2009年7月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实施了《彩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体育彩票作为国家公益彩票的法律地位。当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健康重庆”建设,而加强体育彩票工作,扩大发行规模,为体育等公益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就是为了更好弥补“健康重庆”建设资金的不足。体育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不仅用于发展体育事业,还广泛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如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建设校外活动场所,设立“红十字医疗救助基金”和城镇医疗保障基金,帮助贫困学生等。因此,发展体育彩票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发展体育事业,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培养体育人才为国争光、为市争光的需要;是贯彻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重庆”建设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支持公益事业、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抓好体育彩票工作不仅是体育部门的事,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努力创造条件,共同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二、加大力度,共同推动全市体育彩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全市各级体育部门要站在维护体育事业发展“生命线”的高度,把体育彩票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大对体育彩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市体育局作为全市体育彩票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始终把规范管理、扩大发行作为体育彩票工作的重心,一方面要结合体育彩票工作特点和发展需要,加强体育彩票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另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市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结合体育彩票工作实际,建立绩效分配机制等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全市各级体彩机构和广大从业者的积极性。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要把体育彩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当地各种资源,建立和完善体育彩票工作机制,加大当地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协助市体彩中心切实抓好区县(自治县)体育彩票专门工作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可以在区县(自治县)体彩办公室基础上成立带机构编制的区县(自治县)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作为当地体育部门的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体育部门在政策机制上要向体育彩票工作倾斜,特别要加强体育彩票机构班子建设,增加人员数量,真正把懂管理、熟市场、讲奉献、重安全、务实开拓的人才充实到班子队伍;在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中要尽量设置带编制的人员具体从事体育彩票工作,有条件的可设专职干部。在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彩票工作机构建设中,所产生的相关经费要纳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
(三)建立销售任务考核机制。市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向区县(自治县)体育行政部门下达指导性任务,以此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牵头成立由体育、财政、市政、工商、公安、文化、宣传等部门参与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将销售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并建立地方考核奖罚机制,对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完善公益金分配制度。除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武隆县、石柱县6个区县(自治县)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7〕56号)执行外,其余区县(自治县)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经市财政局与市体育局商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提高。也可建立与区县(自治县)销量挂钩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机制,但原则上平均不低于我市其他彩票在区县(自治县)的留存比例。
(五)加强体育彩票发行渠道建设。体育彩票销售站(点)是体育彩票的对外窗口,其数量与质量是决定销量规模的关键因素之一。体育彩票销售站(点)要科学布局,尽快实现城区每个社区周围、农村每个集镇有体育彩票销售站(点)。全市各级市政部门要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加大对体育彩票销售站(点)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现有的各种“三峡报刊亭”和其他各种爱心亭等进行整合利用,把体育彩票销售纳入经营范围,打造成形象美观、管理规范的“公益事业爱心亭”,促进“健康重庆”建设。市商委要积极协调支持利用连锁超市等大型商业渠道,如“万村千乡”工程所建设改造的乡镇超市和村级便民商店等增设体育彩票销售站(点),方便购买。市体彩中心要加强电话投注、手持机、网络投注等新兴渠道的开发探索,尽快对体育彩票销售站(点)进行标准化分类建设管理,规范形象,不断提升体育彩票销售站(点)的质量。同时,全市各级市政管理部门、城区街道管理部门等单位要从建设“健康重庆”的高度出发,关心、支持体育彩票销售站(点)建设和终端形象宣传。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彩票市场和彩票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彩票市场和谐发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体育彩票发行销售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兼营站(点)上要进一步要求两家彩票机构本着“市场调节、业主自愿、和谐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尊重彩票代销者意愿和彩民意见,避免相互排斥和恶性竞争,避免产生社会矛盾,维护彩票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做大重庆彩票市场规模。
(六)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公益形象建设。一是全市凡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的所有场地设施,必须按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宣传的通知》(体经字〔2007〕480号)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立“中国体育彩票援建”标志,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没有标志或标志不明显的要予以整改完善。二是在全市做大做强“健康重庆、体彩添彩”公益品牌活动。一方面,今后市级或区县(自治县)凡是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必须免费冠名“健康重庆、体彩添彩”字样;另一方面,每年市财政、体育部门,根据当年体育彩票销售情况,安排一定的市级公益金,由市体彩中心牵头,专项用于开展“健康重庆、体彩添彩”大型公益活动和区县(自治县)全民健身活动补助经费,以此进一步提升体育彩票的知晓度和美誉度。
全市各种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要切实把体育彩票当成公益事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推动“健康重庆”建设。
(七)市体彩中心要在市体育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管理、服务和促销工作力度。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只要符合规定,有利事业发展,都可大胆探索,相关管理部门也要为这种探索创新提供宽松平台。要加强制度化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效率,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指出,“要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做好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使用管理。”希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升体育彩票在我市的公益形象和社会影响,全面扩大我市体育彩票的发行规模,为国家筹集更多公益金,为更好地服务“健康重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三月二日